欠專才缺樹木法 當局難卸責

【本報訊】多名樹木專家異口同聲批評港府多年來拒立樹木法,加上本地又缺乏人才培訓,對樹木的管理,落後過內地;而現時當局僅以行政手段要求私人土地業權人管理其範圍內的樹木,未必獲業權人理會,業權人亦多以價低者得方式聘用樹木管理公司,僅像「花王」般修剪樹木,未必有專業知識判斷樹木狀況,建議當局倣效驗樓驗窗法例,強制業權人聘用專業人員驗樹。

無資歷架構 落後內地

港大地理學系講座教授詹志勇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全港不少樹木均有倒塌風險。他十年前已向當局提交草擬的樹木法,惟當局研究一年後指,本港已有四十條與樹木相關法例,不考慮另行立法。他批評政府一直不肯培訓人才或確立樹木專業資歷架構,比內地更落後。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及陳家洛亦指當局應盡快展開訂立樹木法工作。

發展局署任首席助理秘書長伍芷筠指,今次倒塌的印度橡樹不適合在現場般細小位置栽種,又指私人屋苑樹木如同簷篷或石屎,業主有責任管理。她承認當局無備存所有私人屋苑樹木資料。她指立法強制驗樹涉及規管私人土地的樹木管理工作須詳細諮詢及廣泛討論。

多名市民則致電電台節目投訴,指曾在多地發現有倒塌風險的大樹,包括慘劇目擊者李先生亦指現場附近有大樹遭白蟻蛀壞,但投訴多年未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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