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擋箭 縱容性罪犯教師潛伏校園

【本報訊】干犯性罪行被定罪的教師,是否等同已遭教育局即時吊銷註冊資格?答案只得教育局知曉。但教局縱容性罪犯教師潛伏校園,堅拒對外披露干犯性罪行被定罪教師之後的註冊情況,有教育界人士估計不少被定罪教師未被除牌,「就算日後公眾查到教師有註冊,都未必代表佢無犯過性罪行,令公眾存有好大恐懼」,故促當局加強把關,嚴守將性罪行定罪教師除牌原則,減低他們重返校園帶來的風險。

「性罪行定罪記錄查核機制」目前只供僱主查核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相關工作的新聘準僱員,機制自二○一一年十二月推行後,截至去年底已處理共約七萬五千宗新查核申請。當局早前曾透露有意擴大查核範圍至現職僱員,初步構思先擴至私營補習中心及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但這變相繼續「放生」永久合約或「長約」僱員。

定罪未必釘牌 極大風險

另一問題是即使教師被裁定干犯性罪行,教育局亦未必會將其「釘牌」。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早於○九年成立的關注教育人員風化個案專責小組,統計後發現○六年至今本港共發生一百零三宗教師牽涉風化罪行案件,當中四十六宗的涉案教師被定罪,主要涉及偷拍裙底、非禮學生、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孌童包括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當中九成案件於涉案教師任教的學校發生或受害人為其學生。不過,操守議會前主席韓連山炮轟,教局一直以私隱作「擋箭牌」,令該會無從得知多少被定罪教師復職或停職,無法跟進。

雖然教局一直聲稱,原則上干犯嚴重罪行或有嚴重失德行為的教師,會考慮取消其註冊教師資格及收回教員註冊證,但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兼教協總幹事葉建源批評,當局未有就「嚴重罪行」或「嚴重失德行為」公開下定義,據他了解,不少性罪行定罪教師至今仍未「釘牌」,是極大漏洞。

其實早於一九八二年,前港英政府委任的國際顧問團發表《香港教育透視:國際顧問團報告書》中,已建議設法定教師專業組織,監管教師註冊,但政府拖足卅年無作為,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曾重提舊事,結果不了了之,至「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朝代更隻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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