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父不死,魯難未已。人稱「每周一鑊」的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獲現屆政府翻閹出任平機會主席後,依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最近他以檢討歧視條例為藉口,企圖為平機會擴權,並為自己延任主席鋪路,結果是撕裂族群,平添爭議,港府管治本已焦頭爛額,風雨飄搖,今後更是雪上加霜。
平機會建議檢討四個現行歧視條例,不少建議極富爭議性,尤其所謂「保障事實婚姻」及「族內歧視」立法更加惹火,不是被指衝擊傳統家庭核心價值,就是進一步激化中港矛盾。這就難怪,平機會近日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活動,周一嶽淪為憤怒聲討的對象,不少論者炮轟周一嶽屢屢以個人意志強加社會,有關言行明顯有預設立場,誤導公眾,更有十多個團體斥其「僭建」歧視條例,喝令他下台問責。
人人生而平等,不能因為膚色、出身背景、身體殘疾而受到歧視,這個大原則沒有人會反對。然而,平機會今次提出的議題不少是小題大做,為賦新詞強說愁。例如周一嶽聲稱,港人同內地人雖是同文同種,但存在「族內歧視」,所以要納入種族歧視條例加以規管。問題是,「族內歧視」只是西方個別學者的意見,概念本身爭議極大,而中港矛盾之所以屢屢出現,大多是針對不文明行為,如車廂飲食、隨地便溺、排隊打尖等,跟背景未必有直接關係,生搬硬套「族內歧視」的大帽子,是不是無中生有?是不是別有用心?
以「蝗蟲」及「走狗」罵戰為例,純屬口舌之爭,雖然罵人不文明,但是否就觸犯所謂「族內歧視」呢?以此類推,港人稱內地人為「表哥」、「表叔」、「北姑」,或內地人稱港人為「港燦」,是否也犯禁?既然「族內歧視」要立法,「家內歧視」是否也要立法?父母對子女有偏心,或者罵子女「死蠢」、「生舊叉燒好過生你」等等,是否也涉及歧視,要拉要鎖呢?不難想像,一旦「族內歧視」立法,勢必有好事者雞毛當令箭,動輒告人歧視,屆時中港矛盾不是緩和,而是更加惡化,這是周一嶽希望的嗎?
解決社會矛盾的根本之道在於互相尊重,而不是立法萬靈,無數經驗證明,過分的保護等於傷害,只會適得其反。近年內地疆獨、藏獨問題惡化,原因之一是當局對少數族群採取保護政策,在就業、升職、升學等方面過分優待,傷害不同族群的感情。事實上,輕易將社會上的一部分人當成「保護對象」,本身就是對其他人的不平等,就是製造分化與隔閡,這才是最大的歧視。
梁朝政府上台以來,施政動輒得咎,寸步難行,除了經濟、民生問題愈演愈烈,現在又有政改爭議,風頭火勢下周一嶽依然無事生非,添煩添亂,到底是何居心?有人直指他企圖博取少許掌聲,為連任主席爭取資本,雖不中亦不遠。正所謂,禍去禍來因自招,港府對「災星」周一嶽委以重任,根本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