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前年率先報道消防處擬在「紅車」、「白車」加裝「天眼」,引起外界擔憂侵犯傷病者私隱,前線救護員亦示威反對,惟消防處今日起仍強推為期半年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試驗計劃,在六輛消防車安裝鏡頭拍攝車外情況,只錄影不錄音,但就「知衰」,沒有把救護車納入計劃,強調已諮詢律政司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認為計劃合法。
試驗計劃開支為六萬多元,參與的六輛消防車分布在港九新界,每輛車共有五個鏡頭設在車身前後左右,並在附近貼上記錄器標貼提示公眾,消防車引擎啟動時,鏡頭會開動拍攝及儲存影像至內置記憶卡,當消防車被撞或急煞,會自動「鎖卡」,之後把撞車片段交予警方調查,若有其他駕駛人士不讓路,消防人員也會把有關片段作檢控佐證。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總部)梁偉雄表示,近年涉及消防車的交通意外宗數趨增,由○八年二百四十四宗增至去年三百九十五宗,故試行計劃協助調查,並保留適合駕駛訓練教學的影片,但會先把片段的個人資料刪除,其餘片段則隨記憶卡容量達上限時自動清除,強調已諮詢律政司和私隱署,確定計劃不違法。不過,他承認,若警方有其他執法需要,消防處會配合交出影片。
被問及救護車沒有納入試驗計劃,是否因消防處救護員會早前示威反對,梁偉雄指早前和前線人員就計劃交流意見時,知悉工會對計劃有疑慮,故決定先在消防車輛加裝鏡頭,又拆除鏡頭的錄音裝置,以實際經驗釋疑,半年後才決定下一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