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馬鞍山中學前副校長袁志文昨入稟高院,控告該校一名女教學助理誹謗他是「鹹豬手」和性騷擾,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她繼續誹謗,並且向她索償。辦學團體的香港明愛,曾為二人安排調停會議,惟女方被指在會上再指控袁,袁事後被轉調到明愛轄下一間英文中學出任副校長,但他需在兩年內通過英語水平考試的評核,並需自費進修,令其事業前景陷入危機,故興訟索償。
原告袁志文,被告鄭佩文(譯音)。原告在事發時是明愛馬鞍山中學的副校長,任教學助理的被告在今年三月十七日,向校長陳轉寧致函投訴,指原告是「鹹豬手」曾拍打她肩膊,惟原告指該信令人誤以為他曾性騷擾被告,指控非事實,亦損害其聲譽。明愛於五月十二日安排二人出席調停會議,與會者還包括校監何慧珠和明愛副總裁暨教育服務部長閻德龍神父,惟被告在會中再對原告作出失實指控,會令人誤會他經常對女同事作出不受歡迎行為,亦損害其聲譽。
原告在五月底發律師信,要求被告收回該些不實指控、要向原告書面道歉及承諾不再作出相關的誹謗指控,惟被告回信表明拒絕。原告指被告曾多次表示不能與原告在校內合作,又說過若二人相遇她便會「彈開十呎」等,原告指稱被告是想藉性騷擾指控趕走原告。而原告亦因受此事困擾,受到心理和精神傷害需接受治療。
另外,明愛已決定於新學年調派他到屬英文中學的明愛屯門馬登基金中學做副校長,故原告需自費進修英語,以在兩年內通過IELTS考試,否則他不能再在新校教書。
本報昨向明愛馬鞍山中學查詢,該校另一副校長梁書聲表示,被告現在休假,而辦學團體明愛會處理有關事件;而原告住所則無人應門。
案件編號:HCA 41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