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住禮頓山 炳江炳聯 代交租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案昨續審。許仕仁○三年二月中已搬入禮頓山相連單位,惟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負責豪宅租務的前董事總經理趙靖詩昨指,郭炳湘要到同年十一月才指示要以低於巿值租金制訂租約,還着她暫不要收租。到後來要續租約時,郭氏兄弟其中一人又指示她免去租金,並在記帳時寫成顧問費,但這安排遭郭炳湘反對,郭炳江遂表示會與郭炳聯分擔租金。

前高層作供 認簽租約後無收租

趙靖詩昨供稱,涉案兩個禮頓山單位,一個由郭氏家族的私人公司Meritech Limited持有,另一個則屬新地旗下的迪豪有限公司。○三年十一月,郭炳湘突向她查詢兩個單位的巿值租金,當他知道每個單位巿值租應為六萬元後,就指示要以月租各五萬五千元制訂兩份租約,租客為高品質企業有限公司。雙方同月廿六日簽約,但生效日期則推前同年四月一日。趙後來才知住進上址的是許仕仁,惟租約簽定後她未曾收租,因郭炳湘曾指示她暫不須處理收租事宜,故她亦指示下屬暫不須向該單位發出繳租通知書。她又指郭炳江雖無直接就此事向她下過指示,但她曾見過郭炳湘跟郭炳江就這兩個單位「講過兩句」。

續租兩年 每單位年租66萬元

租約在○四年三月卅一日完結,但許仍住在單位內,她遂着手處理續約事宜,並從高層取得指示新租約兩年間租金不變,即每單位年租六十六萬元,合共一百卅二萬元。高層更指示租金可免除,記帳時寫成顧問費就可。她說,免租指示應該來自郭氏兄弟其中一人,而租金不變的指示,若非來自郭氏兄弟,就是陳鉅源或是雷霆。

她坦言,不知道甚麼是顧問費又或誰是顧問:「我亦無去了解過!」她只是在取得指示後,準備便箋,於四月十七日發送給郭炳湘及郭炳江,詳列兩單位的租務情況,並希望確認免租指示。惟郭炳湘同月二十日批示,同意私人公司持有單位可免租,但對於新地持有單位,則明確表示:「不,不可記錄成顧問費,亦不可以免租(No, cannot be recorded as consultant NOR can it be waived)」。

一單位屬新地持有 因此禁免租

郭炳江則於六月三十日批示,指該單位租金交由郭氏另一私人公司處理,並由郭炳江及郭炳聯攤分。趙靖詩說,根據其理解,兩位郭生就是說,由私人公司持有的六座20A單位可免租,由新地轄下公司持有的20B單位就不可免租,但由郭氏另一私人公司負責交租,「兩位郭生會一人畀一半」。趙靖詩未完成作供,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 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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