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學男教師聲稱遭所戀未成年女生之父,發信及派傳單「唱衰」他曾向女生性侵,而興訟控告該父親誹謗案。該父昨於區院繼續作供,原告一方質疑他,為何要求原告停止「搞佢個女」的同時,又帶備禮品上門向原告父母「提親」。父親解釋因「守唔住個女」,盼讓女兒「合理失身」,還說:「我唔係精神分裂,係好傳統嘅中國人,寧願佢日後離婚!」
原告是教師梁志宏(卅四歲),被告是女生父親梁銳成(六十四歲)。根據被告書面口供指,原告在一一年時轉往新校任教時,曾多次致電被告說:「我都唔係善男信女,根據公屋扣分制,我探你十次都丟垃圾,我罰一千五百,你就扣晒分」、「西方人都教子女用避孕套拍拖」、「係咪想無人送終?你個女要同你脫離父女關係,你就要住向晴軒!」原告律師直指上述對話皆是被告憑空想像,被告則堅稱屬實。
書面供詞亦透露,被告曾指斥原告「你變態o架,搞細路女!」惟原告當時囂張回應「有毛o架,仲濕添!」
另外,原告亦曾問被告:「可唔可以做你女婿?」被告當時拒絕,兼力數原告七個「不是」:「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無賴無恥非禮」但最終被告又上門提親。原告律師遂質疑被告:「有個人涉嫌侵犯你個女,仲不斷致電話鍾意你個女,咁你仲叫個女嫁畀佢?」。被告解釋他寧願女兒在婚後「合理失身」才再離婚。
案件編號:DCCJ343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