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男教師左眼失明,右眼只餘不足一成視力兼有中度弱聽,有視聽殘障的他上周在港鐵車廂內,被指涉嫌摸一名女乘客的大腿而被捕,被控以一項非禮罪,昨於觀塘法院提堂。被告不認罪,裁判官得悉被告有視障問題後,一度質疑控方「夠唔夠料告o架?」控方則回應稱,當時有證人目擊事件。另外,由於被告亦有弱聽,裁判官和法庭職員亦要先後三度花費唇舌,向他講解聯絡代表律師的事宜。案件現排期至九月二日開審,被告獲准以一千元保釋。
被告王建明(五十歲),報稱音樂教師,被控在今年七月十六日於旺角港鐵站,油麻地向旺角方向的車廂內非禮女事主X。庭上透露被告曾教授鋼琴,現時無業。被告昨出庭時並沒有使用拐杖輔助,曾需要法庭保安攙扶,而他在應訊後,散庭時戴上太陽眼鏡,並由兩名男性朋友陪同離去,其中一人更挽住被告的手引領他前行。
控方在庭上指,被告當時摸女事主的左大腿,遭另一名證人目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非禮,在案件開審時,控方將會傳召兩名證人作供。辯方申請保釋時,則指被告的左眼失明,右眼僅餘下六個百分比的視力,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聽罷,即向控方查問:「夠唔夠料告o架?」控方回應指有證人目擊事件。練官續追問:「咁佢(被告)可以話睇唔到。」控方則指此說法屬辯護理由。
練官之後提醒被告要在散庭後聯絡律師,為開審做準備;惟被告卻稱自己有中度弱聽,未能聽清楚練官說話,被告並多番追問:「咩話?咩話?」練官和翻譯員要三度向被告解釋,他才勉強聽到,但最後一次向他解釋時,被告仍然反問:「最後一句係乜嘢話?」而練官亦應辯方要求,於案件審訊時為被告安排助聽器。
案件編號:KTCC345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