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基金擬彈性審批申請

【本報訊】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十億元回收基金的撥款申請,有議員關注當局擬於基金撥出約一億二千萬元,予生產力促進局作行政、監察及宣傳費用,質疑行政成本過高。環境局表示,將要求促進局每年提交工作計劃及預算,逐年審批,務求壓縮行政成本。議案獲通過,將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主席何秀蘭質疑,十億元基金太少,未能顯示港府減廢決心,將不會支持「三堆一爐」的撥款申請。議員陳克勤質疑,基金未優先資助廢塑膠及廚餘等回收價值較低物料,未能對症下藥。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希望基金靈活運作,大原則是減少堆填區負荷。包括業界人士在內的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將按項目的減廢質量,彈性審批申請。

按項目進度撥資助

環保署副署長陳偉基說,將按獲批項目的落實進度,分階段撥出資助,倘進度不理想,或影響最終獲資助金額。回收基金可資助業界或非牟利機構,推動源頭分類、處理或再造回收物,每項申請最多獲一半、上限五百萬元資助。商會可申請最多一千五百萬元推動業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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