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團迂迴收錢涉逃稅

多名被揭以個人名義收受壹傳媒黎智英巨額捐款的泛民人士,聲稱只是代所屬政黨或政團收款,不涉個人利益,故毋須向立法會申報。但有會計界人士指出,香港多個政團都是以公司名義註冊,有關收款手法,等同將非會員捐款人為地變成會員捐款,可能涉避稅逃稅。本報翻查其中三個涉事政團民主黨、公民黨及真普選聯盟的財政報告,更揭發部分帳目與機密檔案顯示的捐款金額及時間不盡相同。有區議員昨日就到稅務局舉報事件,要求該局徹查當中有否涉及違法行為。

機密檔案顯示曾分別收受黎智英五十萬及三十萬元捐款的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均聲稱是代社民連及真普聯收款,不涉個人利益。惟其黨友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則表示:「議員用個人名義收取捐款,又冇申報,比較奇怪。」他認為如捐款數額較大,引起公眾質疑,市民有權要求有關議員解釋。

會計師批利用條文灰色地帶

根據《稅務條例》,如會社收入中至少一半總收入來自會員,便會被視為非經營任何業務,可獲豁免繳稅。「如果捐款只係轉交會員畀,根本唔應該當做會員捐款!」會計師黃宏泰批評,將非會員捐款透過會員轉手捐予政黨,完全是利用條文的灰色地帶,有違法律原來定義,容易惹來逃稅質疑。他認為稅局作為把關者,如對政黨申報的帳項有懷疑,有權主動作出調查,而有關政黨亦必須向局方清楚交代捐款明細。

民主黨公民黨真普聯爆混帳

根據民主黨一二至一三年度的財政報告,該年的會員捐款金額由之前一年的二百多萬元,急升近三倍至逾六百萬元,非會員捐款則為五百一十五萬多元,與上一年度相若。機密檔案顯示黎智英曾於一三年向該黨捐款五百萬元,但未知是以非會員還是會員捐款入帳。

公民黨方面,機密檔案顯示黎智英在一三年向該黨捐款三百萬元,以及在一二年向該黨成員陳淑莊及毛孟靜各捐五十萬元,財務報告則顯示該黨在一二至一三年度有七百八十多萬元捐款,佔該黨總收入逾九成,惟報告未有詳列捐款是來自會員還是非會員。

真普聯方面,根據在本月會議向會員展示的財務報告,由去年五月至今年五月的捐款收入共有約一百萬元,當中有兩筆巨額捐款,分別在去年七月及十二月入帳,金額分別為三十萬及四十萬元,兩者均來自「無名氏」,與機密檔案顯示,黎智英向梁家傑與鄭宇碩各捐三十萬元,在時間及金額上均告有出入。

區議員舉報 稅局承諾調查

大埔區議員余智榮昨早就到稅局舉報事件,質疑黎智英通過政治捐款控制反對派,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要求局方徹查以維護公眾利益,余指稅局已承諾跟進調查。

稅局發言人回覆指,團體須否納稅,須待評稅主任考慮所有資料後才可作出評核;評稅主任會按需要要求納稅人提交相關資料,確定所申報利潤和入息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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