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巴士路線陸續重組,巴士公司以轉乘優惠作為削減部分路線的誘因,可惜市民享用優惠時卻不時被「扣多錢」。近日接連有市民反映轉乘巴士時無故被多扣車資,需經追討才獲退款,不滿巴士公司提供的轉乘優惠名不副實,要求運輸署加強監察。立法會議員則直斥運輸署有失職之嫌,未有做好監管職責,要求部門與巴士公司交代事件及解決問題。
居於牛池灣的黃先生平日會乘搭606A線再轉乘106過海線往小西灣上班,在轉乘優惠機制下,第二程應毋須付費。不過,黃發現過去兩個月兩次轉車均被扣車資五元七角,「 巴士未重組嗰陣,一程車就去到小西灣,依家逼我哋轉車,話就話有轉乘優惠,但計埋冇平過以前,仲要成日扣錯錢,真係離譜」。黃不滿遭多扣車資情況變相令車費增加,每次發現後均需自行向巴士公司投訴才獲退款。
屯門居民卓女士亦曾多次被「扣多錢」,六月上旬曾乘搭46X到城門隧道轉車站,毋須拍卡下轉乘73X,然後於大窩口轉乘58M返回屯門,轉乘時被收足全程車費,「我唔係志在嗰幾蚊,但兩個月我自己都試過三次,架車咁多人搭可想而知佢收多咗幾多錢」。
黃先生其後引述九巴的回覆,證實曾被兩度多收車資,其中六月一次因城巴(聯營巴士公司)606A線車長未有將八達通收費器調校至合適行車方向,導致轉乘九巴106線時未能享有轉乘優惠,已退回多收車資。就卓女士的個案,九巴發言人表示經調查後證實卓在轉車時未享有優惠,已安排退款及致歉。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二○一一年至一三年間共接獲九十二宗涉及三間主要專營巴士公司多收車費的投訴。該署接獲投訴後,會去信要求巴士公司作出調查。若巴士公司未能提出合理解釋及問題持續未獲改善,當局可以按《公共巴士服務條例》,警告有關巴士公司及向行政會議建議施加罰則。發言人又說,由於現時巴士公司會聯絡個別受影響乘客以跟進個案,因此沒有要求有關公司再向公眾公布詳情。
「無論巴士公司係咪無心之失,令市民多畀車費都唔可以接受,依家問題成日都發生,運輸署就應該主動跟進,依家咁做就好似縱容巴士公司剝削市民咁!」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范國威認為運輸署未能發揮監管作用,要求當局認真處理。
記者:楊育輝、陳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