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三方供款 談何容易

昨談到周永新教授的「全民退休保障」初步方案,是設立金額劃一的「全民老年金」制度,取代長者生活津貼和生果金。新制度目的讓所有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都可以享有,金額不低於現時長者生活津貼,以確保長者有足夠的生活保障,且不用入息審查。但要做到這麼理想,正如周教授所說的:最大困難是金錢來源問題,需要社會討論及取得共識,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老年金」的構思是三方供款:政府一方,將長者生活津貼和生果金支出撥歸新制度;另外兩方是僱主和僱員供款,即將現時的強積金供款其中一部分轉過去。但這容易落實嗎?

「全民退休保障」問題,其實早在二十年前彭定康掌政時期已曾提出過,當時稱為「老人金」計劃,並引起社會激烈辯論,最後胎死腹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財政上難以負荷。

就算現在假設「老年金」每月付給長者的數額為三千元,僅比現時的二千二百八十五元長者生活津貼略多,但以本港目前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已有九十八萬計算,一年便要三百五十億。要知道,這個數目會隨着人口老化而不斷膨脹,如單靠特區政府來承擔,終有不勝負荷的一天。

因此,方案建議把部分強積金撥入「老年金」。但強積金可說是屬個人儲蓄,參加的僱員都有自己的帳戶,並非公家錢,有多少打工仔願意用「私己錢」供養他人?況且,如果政府欲強制要把部分強積金撥入「老年金」,必須立法會立例同意,到時議員取態如何,也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