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人婚權草案「送死」

本立法年度最後一次立法會大會需要處理多條草案,其中雙倍印花稅辣招草案有機會觸礁,有關落實變性人婚姻權的《二○一四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更注定會難產收場。多個泛民政黨質疑草案對變性人的定義過嚴,規定須完成所有手術、即「十足變性」後,才可以新性別註冊結婚,要求放寬至只需完成部分手術或未接受過手術也有權結婚。多名建制派及保守派議員則強烈反對放寬,甚至認為根本毋須立法。在政黨接近「零支持」,保安局又拒絕讓步,甚至有意無意任由草案自生自滅下,可能成為歷來以最大比數否決的政府草案。

終審法院去年就變性人W一案,裁定變性人也有婚姻權,要求政府在一年內修訂被指違憲的《婚姻條例》條文。政府隨後向立法會提出變性人婚姻權草案,規定不論男女,都必須完成所有變性手術後,才有權以新的性別與異性結婚,被關注性小眾團體及多個泛民政黨批評過嚴,質疑有違終院判決,甚至威脅一旦草案獲三讀通過,會再次提出司法覆核。

意見指終院判決等同法律

其中工黨議員何秀蘭及本身是同志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分別提出修訂,建議參考某些西方國家做法,只需完成部分手術,甚至完全未接受過手術、但獲合資格醫生證實申請人心理上已屬另一性別,也有權正式註冊結婚。

多個宗教團體及保守派議員,質疑泛民的修訂過分寬鬆,甚至會變相為同志婚姻「開後門」。亦有建制派質疑草案有太多灰色地帶,加上各方關注團體未達共識,認為不應倉卒立法。另有意見指出,根據普通法原則,其實終院判決本身已等同法律,政府「畫蛇添足」立法,反而會自招爭議及訴訟,若將來有未「十足變性」的人士申請註冊結婚,而又被婚姻註冊處拒絕,該人可自行提出司法覆核,由法院裁定是否受惠於終院判決。事實上,近日已有變性人委託律師,聲言會提出司法覆核。

目前大部分泛民議員均表明,如他們提出的修訂全數被否決,將集體反對草案三讀。民建聯、經民聯及自由黨等主要建制派政團,更表明在二讀階段已反對草案。不過,在渺無生機的形勢下,負責草案的保安局仍未有任何讓步或撤回草案的意圖,反而堅持在立法會議程「大塞車」下,強行要求在暑假休會前恢復二讀,令人質疑當局根本無心立法,任由草案「送死」。

議員促當局撤二讀通知

陳志全批評政府「大石砸死蟹」,要求保安局撤回二讀通知,在立法會十月復會後重新召開草案委員會再作審議。公專聯梁繼昌亦形容保安局官員對草案「愛理不理」,非常不負責任。

記者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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