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芳仁芳街設有公眾停車場,部分咪錶泊車位卻長期淪為私人商業用途。居於區內的陳先生發現,部分車位常被經營回收廢紙廢鐵者佔用。「擺到明係用咗啲咪錶泊車位嚟做生意,點解都冇人理?」
警方發言人表示,截至今年四月底,警方共接獲十三宗有關上址一帶的違泊投訴,並發出二百六十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針對上址回收車佔用咪錶泊位問題,警方與相關部門已展開聯合監察,並跟進處理有關問題。
「公眾泊位大家都應該可以用,而且係要用嚟泊車,點可以畀人用咗嚟做生意!」陳先生認為上述情況亦對附近開設回收店的人士並不公平,希望警方正視跟進改善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