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網上發假消息 獲取利益可被控

互聯網向來是自由而受極少規管的世界,任何人皆可在上面發布似是而非的資訊,例如早年「鹽可防輻射」、「聯合國廢除繁體中文」等後來被證實屬虛構的消息,曾引起社會一陣混亂。更有人為得到某種利益而發布假新聞,有律師警告此等行為已屬犯法,過往亦有人因此被捕。

一名三十三歲潘姓男設計師兼地產代理,去年二月涉嫌在網上發布假消息,指政府為了打擊過熱樓市,將會再次大幅提高印花稅。有關消息在互聯網和社交網站瘋傳,惟其後證實是假新聞,潘男被警方上門拘捕。

最高可判監五年

「網上好多消息都唔知真定假,例如一啲聲稱可以醫好某種病嘅處方,只要發布者唔係存心欺騙,事主又冇受到極大傷害,一般都唔會起訴。」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如刻意偽造消息以獲取利益,則可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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