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發展區計劃最終指向建設新市鎮的規模,涉及三百多公頃的土地,無可避免觸及官地的回收,而私人土地及農地的按價收購,同樣必要,至於區內居民、商戶以至務農人士被迫遷離所涉及的補償及賠償,也是極複雜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收購價與搬遷賠償兩者間其實存在微妙關係。
發展局局長日前落區會晤不同持份者及團體代表時,揚言不能接受「不遷不拆」,但可與村民及受影響人士商討安置及賠償。在場的上水鄉委會主席表示願意做官方和居民之間的橋樑,更即時建議政府向古洞村民大幅提高賠償額,由六十萬增至二百萬,隨即招來輿論批評,是「獅子開大口」,貪得無厭。
以鄉事派為首的原居民,在區內擁有不少住宅地及農地,利之所在肯定關注有關的收購價。不可不知的是,地政總署已於今年二月下旬公布了新界東北發展區的申請換地準則及要求的詳情,土地業權擁有人對佔用人提出的補償與政府的金錢補償有密切關聯。
近年政府為大型基建收地所作出的賠償額不斷提高,以安撫受影響居民的不滿。如港深廣高鐵線香港段經過的粉嶺菜園村,其搬遷賠償金額就一再提高,結果其他新發展區內的土地業主及佔用人對市場上的要價及政府未來的補償金額的預期亦隨之上升,所謂水漲船高也。鄉事派為居民出頭,實乃一本萬利,將來與政府就土地問題的議價亦肯定獲益更多,這也是公眾人士不可不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