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公司由訂購文具、電腦,以至尋找供應商及入貨均涉及採購,廉政公署發現,在涉及私營機構的貪污舉報中,逾半與採購有關,且遍及各行各業。員工的貪污手法除了傳統收受供應商提供賄款或回佣外,近年更有員工自組「私幫公司」假扮供應商,競投受僱公司的合約,但未有申報利益,「食公司夾棍」。
廉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委員黃天祐表示,採購約佔一間私人公司總成本的兩成半,存在的貪污誘因及風險極高,但不少公司卻欠缺清晰的防貪指引及分工。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利逸修亦指,該署近年接獲私營機構的貪污舉報中,大部分離不開採購,且遍及各行各業,總之只要有需要採購,便會有機會出現貪污。
利逸修指,員工的貪污手法出現轉變,以往他們收受供應商賄款及回佣後,會訂購對方的產品及服務,又或在發現產品及服務不符合標準時,「隻眼開、隻眼閉」不向公司匯報。至近年發現多了員工自組私幫公司「扮」供應商,然後自行競投受僱公司的合約,以謀取利益。其中一宗案例於一○年發生,一名收費電視台助理經理串謀女朋友暗中開設公司,結果取得公司近卅六萬元訂單,提供電線、數碼影像光碟等,被判入獄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