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絕對贊成要推行國民教育的,可是由曾蔭權時期訂立的指引卻難以令人贊同和支持,老同學曾榮光教授亦長期對之批評。很可惜,在支持與反對國民教育的爭辯中只重政治意識形態,沒有理性討論,故此只是批評薛鳳旋寫的參考資料,卻少人去認真檢討教育署發出的指引,以及其背後的種種謬誤。
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除了政法體制外,香港社會與內地亦有一個很大的分別。因歷史因素,香港長期有非華裔的居民,印裔居民在港有些已幾代,此外還有越南裔、南亞裔和其他。在《基本法》底下,他們都不能是中國公民,而只是香港的永久居民。但在公共福利的權利方面不會與中國公民有所差別。
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在港工作的外籍又沒永久居留權的居民不少。這恰正是香港社會的特色——中國文化為主之外還包容多元文化,且中國文化與外來文化的交集影響也形成了香港與中國內地、台灣不同的本土文化。或許我們不應說國民教育,而應強調公民教育:而公民教育裏也不應只有中國的主體,而是要多強調多元文化。中國公民的香港居民會在香港學校上課,教育署的課程指引便不能用中國國民的狹窄標準、範圍來推行公民教育,而是包容地說其他居民的文化也構成了香港的總體文化。
小孫女二年級常識教的只是中國國民的義務和感情,無其他族裔居民的文化,也沒有強調香港社會的開放包容、多元化。這樣的課程絕不適合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