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禮謙擬撤DSD換樓期修訂

【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上周親身出席立法會《二○一三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宣布放寬「雙倍印花稅」(DSD)的六個月豁免期限,方便換樓自住市民以「先買後賣」方式換樓自住,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原本向委員會提出修正案,要求政府將六個月換樓期延長至一年,但他昨日突然表示考慮收回該項修正案,被民主黨單仲偕質疑他與政府「扯貓尾」幫發展商「出貨」。

仍要求非住宅物業豁免DSD

石禮謙於立法會表示,由於政府已計劃就「樓換樓」豁免期限提出修正案,他會考慮撤回原有的修正案,但繼續提出另一修正案,即要求非住宅物業豁免徵收DSD。他解釋,由於去年度寫字樓和商舖的交投量按年下跌超過四成,工廈交投量更下跌五成七,認為非住宅物業並無出現非理性亢奮,政府毋須以DSD壓抑炒風。

民主黨涂謹申亦計劃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要求取消以同一交易文書購入多個住宅物業而毋須繳交DSD的做法,及豁免近親購買非住宅物業繳交DSD。他認為,政府應將近親的定義擴展至核心家庭,令女婿和新抱等家族成員有權繼承物業至毋須繳付DSD。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陳美寶回應指,自從當局決定放寬「樓換樓」豁免期限後,市場整體情緒仍然波動,並指為防止炒風由住宅物業蔓延至非住宅物業市場,政府有需要維持對非住宅物業徵收DSD的規定,因此無意修改現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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