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被佔,頓變「雜物房」,食物環境衞生署被指執法不力。居於荃灣的陳小姐指出,海壩街一段行人路經常被佔用來擺放易拉架及紙皮等雜物,惟一直未見食環署派員處理,「成日都畀人用咗嚟擺嘢,呢度係公眾地方定係雜物房?」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接獲轉介後曾派員巡查,發現有易拉架及手推車阻礙清掃街道,遂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要求物主於指定時間內移走有關物品。職員覆查時證實有關物品已被移走。該署會繼續留意上址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
「阻街明明係犯法,點解仲要畀機會通知人去執番啲嘢,唔怪得長期都係咁,好難有改善!」陳小姐認為食環署應該檢討有關執法政策,將堆放於公眾地方的物品即時清理,並向違規人士提出檢控,以增加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