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資訊服務部出了一份研究簡報介紹個人遊計劃。簡報資料豐富,可是在關鍵統計方面卻出現嚴重錯誤。簡報稱一三年香港接待旅客達五千多萬人,超過英國的三千多萬人、南韓和日本的一千多萬人、澳洲的六百多萬人。表面看數字沒錯,都是官方統計,可是旅客的界定卻大有分歧。其他國家的旅客指外國旅客,不包括本國的國內旅客。香港旅客,外國旅客佔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共一千三百多萬人,其餘四千萬人是內地旅客。
若以同樣統計口徑來比較,應採一千三百多萬人,而非五千多萬人。英國、日本等國,他們亦有本國國內旅客,數目應比外國旅客多上很多倍。故此,相比之下,香港並不十分特殊。
英國的過夜國內旅客在一二年為一億多人次,比國外旅客多大約三倍,這個比例與香港的一與三比差不多。香港國內外旅客不過夜的有二千八百多萬人。○六年東京國外旅客近五百萬人,國內旅客四千二百萬人。若以旅店居住人數計算,一一年東京市國內外旅客總人數三千九百多萬人,應屬低估;而香港過夜旅客總人數一三年才是二千五百多萬人,比東京低很多。
東京市區的面積不比香港大,但比香港多的旅客也不形成過度擠擁,這可能便是管理水平的差異。新宿車站區每天出入人次三百七十多萬,全球第一,問題也不大,零售一年便千多億元,相當香港三分之一。
立法會秘書處應搞清楚香港旅客的實際人數,才作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