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被指門檻高 勢乏人申請

【本報訊】港府擬於明年推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下稱「低津」),多個團體批評申請門檻過高,例如每月需工作二百零八個小時始能獲一千元全額津貼,擔心低津最終會淪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交津)的翻版,變得乏人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指出,低津工時規定是考慮勞動市場及扶貧兩方面的效用,又指當局為讓更多人符合申領資格,會將有薪假期也計算在工時內,且會接納由僱員提供的工時證明。

促調低限制至72小時

立法會扶貧小組委員會昨討論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約五十個團體及政黨出席。「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會前到場抗議,要求調低每月領取一千元全額津貼的工時規定,由二百零八小時降至七十二小時,並簡化申請程序。

大多團體在會議上批評低津申請門檻高,指港府現推行五天工作制,即每月工時為一百七十六小時,反問張建宗︰「局長你一個月都做唔夠二百零八個鐘啦,點解要人哋做夠先!」

要求計算所有家人工時

另有團體指,低津只計算申請人的每月工時,但收入則是計算整個家庭是對申請者不公平,要求當局計算所有家庭成員的每月工時,讓他們更易獲得津貼。

張建宗回應指出,低津的申請門檻是相對「寬鬆」,除以公屋資產限額計算其資產外,申請人每月工作一百四十四小時,每月便可獲六百元津貼,而二百零八個小時的規定是獎勵「多勞多得」。張又引述統計處一二年的數據,指當局預計有二十五萬個家庭可受惠,當中逾三分之一家庭每月工作逾二百零八個小時,認為低津是考慮勞動市場實際情況及扶貧效用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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