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問責班子離任即「斷糧」

【本報訊】香港和澳門同為中國特別行政區,但兩地的主要官員薪酬架構不盡相同,若單以月薪計算,香港的特首、司長及局長,均較澳門的同級官階主要官員為高,惟香港的問責官員不設任何約滿酬金或長俸,一旦離開政府、不論是正常任期還是中途被炒,都會即時被「斷糧」。若計及澳門今次有關主要官員的離職後補償,在香港做高官未必有着數。

享年假醫療福利供強積金

梁振英前年七月一日履新香港特首後,其領導的現屆政府維持前朝政府於○九年的自願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做法,其中特首月薪為三十五萬二千元,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月薪介乎廿九萬二千元至卅一萬三千元,十二名問責局長月薪則有廿八萬二千元。

至於港府在○八年增設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兩層政治委任官員,前者月薪介乎十八萬三千多元至廿一萬一千多元左右,後者月薪原本最高可達十六萬元,但現屆政府決定為政助薪酬「封頂」,劃一為最多只有近十萬元。

除現金薪酬外,香港的政治委任官員每年有一定數目年假,任期與公務員一樣享有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等,但不設任何約滿酬金或長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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