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公務員退休高峰期的到臨,政府推出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的公眾諮詢,提出四項建議應對公務員隊伍老齡化的挑戰,採取更具靈活的措施以挽留人才。
針對政府內部人手緊張的問題,對已屆退休年齡的員工,政府建議有需要時,部門首長可按實際情況以合約的形式繼續聘用,或重新僱用已退休的公務員,協助處理公務工作,以應付運作及繼任的需要。一句話:增加彈性,有助紓緩人手不足。
雖然政府建議在合約聘用期內,獲延用或重新僱用的公務員不應獲得晉升,以化解年輕一代新進公務員的擔心,但在制度安排上,有必要制訂完善的準則與程序加以規管,以免人才向上流動受到不當干擾。
公務員團體及工會擔心下放權力予職系及部門首長自行決定聘用合約員工,會出現「馬房文化」或徇私的問題,因而打擊士氣,確實值得關注。公務員事務局必須做好把關的角色,以釋疑慮。
部門內應設立專責小組而非由首長自行決定,評審延退或重聘退休人士的標準要做到公平公正,就申請人的能力及往績表現作出擇優選取,避免變成「退休員工安置所」。
輿論關注延退彈性化有助紓緩人手不足、青黃不接以至部門斷層等問題,有利於維持政策與服務的有效執行與管理,但同時擔心處事過急,缺乏深思熟慮,延退未能做到制度化及透明化,人治色彩濃厚下,容易滋生更多管理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