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宮案三被告今裁決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案,作為業主代理人的唐太郭妤淺去年底已承認僭建罪,被判罰款十一萬元,至於被指負責工程的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及承建商等則否認控罪,案件早前經過廿多日審訊後,將於今早在九龍城法院裁決。

案中三名被告分別是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被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控罪指他們在二○○五至二○○七年間,未獲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便在大宅建造地庫較高部分連兩個天窗開口;另於二○○七年一月在向監督呈交的表格內作失實陳述,即指大宅已按批准圖則興建。

案件編號:KCS 4906-49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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