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六十七歲執業律師唐汝駿一項盜竊罪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涉嫌盜取其任職的律師事務所二萬四千元法律費用,及騙取該事務所一名客戶三千元,他獲准保釋,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為陳兆明袁耀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及顧問,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一二年七月三日,盜取該律師行總值二萬四千元的款項,該筆款項是一名因涉嫌違反《入境條例》而被入境處檢控的客戶聘用被告提供法律服務的費用。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一二年七月十三日,以不誠實及欺騙手段,即假稱入境處要求收取堂費,藉此騙取客戶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