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頭毀池塘地署拒復原

大欖郊野公園對出有近半個維園足球場大的池塘慘遭泥頭破壞,令附近生態大受影響。涉事池塘位處官地,於地政總署以短期租約出租期間被填平近半,但部門竟以「無部門要求保存」為由拒作復原,更指積水會造成污染擬安排抽走,令池塘或面臨「被消失」危機。環保團體狠斥地政署漠視濕地保育,要求當局盡快跟進並作修復。

位於大欖隧道行政大樓以西不到一百米原有兩個相連池塘,被視為郊野公園與公路之間的生態緩衝地帶。有關位置屬政府官地,地政署在○八年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後,隨即被人大量傾倒泥頭,令池塘面積大縮水。

「成個香港啲人都話濕地好重要,依家大半個塘冇咗,政府唔去追究,仲想抽走埋啲水,咁同毀滅咗個塘有咩分別?你話仲有冇離譜啲!」本身為農民的蔡先生六年來多次去信地政署要求清理泥頭廢料,未料當局不但無意復原池塘,更指僅餘的池塘乃雨季及颱風後形成的積水,現正考慮「清走積水」。

地署:土地積水或污染

地政署發言人承認,池塘於○八年被前承租人填平近半,但聲稱出租土地時已徵詢政府部門意見,並無部門要求保存池塘,故於涉事地點堆土並無違租約條款。發言人又說,當局得悉有關位置被棄置泥頭後隨即跟進,前承租人亦已移走廢料。發言人說,當局現無計劃回復池塘,又指「涉事土地積水可能造成污染及蚊患」,水中「滿布黑色漂浮物」,考慮清理積水及重新出租土地。

記者到現場視察時,發現池塘已被圍封,內裏豎有多個「政府土地」告示,並有管理員把守。肉眼所見,池塘內明顯仍堆有大量泥頭未被清理,但未受破壞的位置池水仍然清澈,塘中雖然長有小量藻類植物,惟與當局所指「積水可能造成污染」的形容大相逕庭。

環團:郊園與公路緩衝區

「嗰度本身係一個淡水濕地,我哋曾經見過有蜻蜓喺度,呢個池塘可以做郊野公園同公路嘅緩衝區,有好重要嘅作用!」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出,有關池塘毗鄰郊野公園,另一邊則為三號幹線公路,即使沒有罕有生物,對阻隔路邊污染及噪音仍有重要作用,不可隨意破壞及發展。

李又說,池塘雖受破壞但環境尚可,對地政署以受污染「積水」形容池塘感到難以理解,直斥地政署漠視生態保育,要求該署盡快修復,「呢度係大欖公園邊皮都唔理,政府係咪冇錢成咁,挖番啲泥都唔得?」

記者: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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