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劉進圖遇襲案,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公告緝獲疑犯當日,指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案件與劉的傳媒工作有關。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此不以為然,堅稱襲擊與傳媒工作有關。日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報告調查進展時則表示,不排除行兇動機的任何可能性,包括是否與劉進圖的傳媒工作有關。可是,一眾低智「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似乎較滿意局長的說法。
然而,黎棟國並非否定曾偉雄的說法,實質上,二人說法不僅沒任何矛盾且甚一致。曾偉雄指「沒有直接證據」,正常語文解讀是:截至公告一刻為止,調查未能直接證實襲擊跟劉的傳媒工作有關;但並無預計進一步調查會有何發現,亦沒有宣告不再從襲擊是否與傳媒工作有關的方向調查。若硬說曾偉雄指劉遇襲跟傳媒工作無關,乃有意無意錯誤解讀,「明屈」警方。
至於黎棟國的說法,只是在曾偉雄的「當時」沒有直接證據之上,為低智議員們畫公仔畫出腸,多加一句至今「不排除行兇動機的任何可能性」而已。議員連正確解讀廣東話、理解語文邏輯的能力亦欠奉,難怪立法會的議政水平愈來愈低。
議員范國威將在立法會大會提案,要求政府就劉進圖案設破案限期,此要求可謂創議會「至荒謬」之舉!范議員不可不知,查案跟他出席政改諮詢飯局、早餐會不同,沒可能如他一樣定時定候離場抗議,獨個兒走出來做騷博傳媒曝光。況且,限日破案,往往只是執法者造假交差,製造冤案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