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四個月 撞花要賠錢
三人會喺四個月內,每日記低駕駛電動車嘅數據及實際操作問題作分析之用。克勤話,佢喺三星期前已經開始駕駛電動車,覺得部車嘅馬力同速度同一般私家車不相伯仲,只係要喺每晚臨瞓前事先計劃好第二日嘅行程,同埋要搵定各區充電站嘅位置,費事部車行行吓冇電「跪低」。
雖然陳勇仲未開始駕駛電動車,但佢尋日已經大讚部車安全可靠,又話唔少地方都可以免費充電,變相慳番唔少入油錢喎。不過,交通意外實在好難講,如果部車唔小心撞花咗點算呢?克勤就透露,佢哋已同三間公司簽訂協議,如果撞壞或撞花部車,就要賠償損失,甚至要賠番四十五萬元車價。睇嚟佢哋為咗推動電動車發展,去得盡過政府喎!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