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陳柏年去年獨自乘搭過境巴士由太子往皇崗時,疑一人霸兩個位,其他乘客質疑時他更聲稱買了兩張車票反駁,惟最終被司機當場踢爆無奈要讓座,其行為亦隨即被眾乘客圍攻斥責他「衣冠禽獸」及「斯文敗類」。陳疑在激動下涉嫌揮拳擊中一名男乘客的鼻子,警方調查後,將陳拘捕,控以他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
四十三歲被告陳柏年被控在去年十月十一日晚於大埔道一輛過境巴士上襲擊男事主李偉成。任鑽石批發商的李偉成供稱,當晚他與被告分別坐在巴士尾二排兩邊的走廊位置,不久曾在英國任執業律師、現已退休的案中另一證人鄭成浩,偕妻及兩名子女上車。
鄭安排家人坐到尾排後,巴士只餘被告身旁靠窗的空位,但遭被告放置了其公事包。鄭先用廣東話請被告讓位,被告一直帶上耳筒閉上雙目沒有回應,鄭改用英語問,被告終瞪大眼睛怒問:「What?」
鄭再問被告可否讓出靠窗空位,被告則以英語回答「我已買了兩張車票」,鄭要求他出示車票驗證不果遂向司機求助。被踢爆根本無第二張票的被告,即向司機要求「補飛」被拒後無奈讓座。眾乘客不齒被告行為群起揶揄他,其中李指斥被告是「衣冠禽獸」,鄭亦斥被告訛稱買兩張車票屬行騙,行為可恥。
被告當時則不停手舞足蹈反駁:「關你哋乜事?」更突然爆了一句粗口,並舉起右手揮拳擊中李偉成的鼻。眾人喝止被告「唔好打人」,而被告則逕自取出紙巾「係咁捽眼」,更報警自稱遭李「篤到隻眼」。鄭遂提醒李也要報警備案,一眾抵落馬洲後接受警員調查。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鄭當時以不禮貌語氣及拍被告大腿要求讓座,被告只是以英語反問:「我唔可以買兩張飛咩?」惟隨即遭李及鄭爆粗責罵,李用手指指罵被告時更篤中他眼,其後更串謀其他人誣衊被告,故被告才報警求助;李及鄭均否認辯方此說法。
案件編號:KTCC 662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