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徵費 明年四月擴大範圍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涉及擴大膠袋徵費的《二○一三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全港零售點明年四月一日起,無論派發平頭袋、不織布袋等,每個最少要收五角。

不過,用以直接包裝食物如飯盒或蔬果餸菜等非密封食品及街市濕貨,基於衞生理由可獲豁免徵費;而在新例實施下,商戶可直接保管膠袋費用而毋須上繳,但違規商戶可被定額罰款二千元。

大部分立法會議員都原則上支持以上建議,認為可進一步減少本港的膠袋使用量,並建議政府研究向棄置輪胎、電器等不可回收的商品徵費。

商戶毋須上繳惹質疑

不過,泛民議員范國威反對有關條例草案,質疑豁免商戶上繳徵得的稅項及申報派發膠袋的數目,令市民難以監察計劃成效,為商戶「無王管」埋下種子。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時承諾,即日起會以不同形式宣傳計劃,並向中小型公司提供建議,優化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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