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TVB上枱 王維基做騷遭駁斥

【本報訊】香港電視網絡(港視)主席王維基昨日邀請傳媒「做騷」,示範在戶外接收無綫及亞視節目,藉此質疑通訊事務局辦公室執法不公。通訊辦與無綫即日齊聲反駁有關指控,強調除非無綫及亞視有主動宣傳及要約市民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並提供經過通訊辦審批並認為滿意的全港性接收覆蓋,否則便不會違反《電訊條例》。無綫電視行政主席梁乃鵬亦說,王維基在部分地方收到無綫訊號,不代表全香港都收到,強調無綫完全無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違規的是港視。

戶外接收節目 圖與港視混為一談

王維基昨邀請大批傳媒先後乘坐開篷巴士及私人遊艇,在九龍西的街道上及維港海面,示範以附加天線的平板電腦流動電視裝置,接收無綫及亞視的電視訊號,當中約六成都收到無綫的流暢畫面,但每當經過天橋或大廈中間的馬路,畫面就會出現停頓或「起格」,無綫記者以自備的流動電視裝置進行測試時,更有近半小時的車程畫面幾乎漆黑一片。港視員工推說他們準備的裝置有預先追台,懷疑無綫因事前無追台而接收不到訊號。

通訊辦發言人其後反駁,根據《電訊條例》,某人有否提供受到條例規管的電訊(包括流動電視)服務,關鍵在於該人有否作出「要約」(makes an offer)提供有關服務的協議、安排或協定,而「要約」的定義包括進行宣傳、與其他機構訂立商業協議等,而且有關服務必須持續及穩定,並要得到通訊辦審批,認為滿意後始可正式視為「服務」。基於上述因素,無綫及亞視並不會視作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更談不上違法。

對於港視指自己的情況與無綫亞視並無分別,發言人強調《廣播條例》的寫法與《電訊條例》不同,前者訂明如超過五千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便須領取免費電視牌照,故通訊辦必須依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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