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掀加風 大增46項收費

【本報訊】消防處縱然去年遭審計署炮轟「十宗罪」,包括延誤處理投訴及訛稱處理投訴百分百達標等,如同置市民生命安危於不顧,服務水平強差人意,但該處仍擬大幅調高各項服務收費,加幅最高達兩成,遠較本港去年通脹率分之四為高,增加的金額將由三十元至一千六百八十元不等,若建議得以落實,每年將為庫房增加三百零五萬元收入,預料新收費將於今年七月生效。

最高加幅達兩成

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根據政府一貫的政策,服務收費應訂於收回成本水平,按照近期的成本檢討結果,建議調整消防處轄下四十六項服務收費,包括九項涉及《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的收費、十七項涉及《消防處(報告及證明書)規例》的收費、十五項涉及《危險品(一般)規例》的收費,以及五項涉及《木料倉規例》的收費,加幅由一成至兩成不等。

涉及加價最多的服務收費,為簽發樓面面積超過二萬平方米的非住用建築物消防證明書,收費由現時的八千四百七十元,大幅增加一千六百八十元至一萬零一百五十元,加幅達兩成;另一項加價最多的服務,為一項貯存危險品牌照的續期收費,由現時的六千五百八十元,增加九百九十元至七千五百七十元,加幅為一成五,消防處資料顯示對上一次調整收費為O六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