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員乜都知市民疑私隱失竊

推銷電話滋擾防不勝防,不少市民即使從未接觸涉事公司,仍有機會不斷接獲推銷電話,除姓氏外,對方甚至獲悉極為機密的個人資料!本報過去一年便接獲逾五十宗與推銷電話滋擾有關的投訴,其中有市民懷疑個人資料被盜,私隱署與警方皆拒絕調查,令小市民求助無門!立法會議員促政府收緊法例以加強保障市民私隱。

「我點樣可以知道佢喺邊度拎到我個人資料?間銀行仲要話畀人冒認,連警察都話幫我唔到,我真係覺得好驚!」蕭小姐早前接獲自稱某銀行的職員來電推銷貸款,蕭並非該銀行客戶,惟職員竟得悉蕭的全名,身份證完整號碼,甚至信貸資料,對話中更坦言承認私自從前任職銀行資料庫取得資料。蕭為此大感訝異,先後向私隱署及警方求助,警方卻以不涉刑事成分為由拒絕調查。

拒絕借貸遭粗口羞辱

無獨有偶,周先生近日亦接獲自稱同一銀行的來電推銷貸款,拒絕借貸後竟被對方以粗口問候。

涉事銀行堅稱有關電話號碼及電話銷售員全非來自該行,而涉事銷售員亦非從該行獲得蕭小姐的私人資料,強調銀行亦知類似問題並曾報警處理。

警方發言人表示,由於蕭當時未能提供資料證明個人資料在未經許可下交予該銀行,警員經初步調查後,認為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但已記錄在案。發言人建議蕭要求銀行跟進及調查,若有進一步資料證明有第三者在未經蕭同意下取得其個人資料,可再舉報。發言人說,二○一一年至一三年間,警方共接獲逾八千四百宗涉及電活滋擾舉報。

私隱署:追溯非常困難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則說,無法就個別個案作評論,但承認市民要追溯不當轉移或出售其個人資料的違規者非常困難。發言人又強調,過去曾多次促請政府在現有條例中賦予資料當事人權利,可要求直銷商交代其個人資料來源,可惜建議未獲接納。

「呢啲商業推銷電話愈嚟愈離譜,我都接過唔少,唔知點解佢會有我嘅個人資料,仲好清楚,咁樣對市民好冇保障!」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鍾樹根認為,市民在簽署合約時,基於條款「寫得蚊螆咁細」,經常在不經意情況下令個人資料有機會被用作其他用途,認為商業機構有責任讓市民慎重考慮。鍾又建議私隱署加緊研究並要求政府修改法例,令市民有權向來電者查詢其個人資料來源,以加強對個人私隱的保障,又相信立法會大部分議員均會支持有關方案。

記者:阮佩君、馮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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