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自○八年起多次性侵犯年幼女兒,包括用手指及假陽具插入她的下體,又嘗試與她性交但不成功。被告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行徑卑劣,判他入獄五年半。雖然辯方昨指女事主X日前曾向母親聲稱庭上證供全是謊話,但法官沒有處理,並相信警方會徹查真相。
卅八歲被告有十三項案底,而X首次被非禮時年僅九歲。辯方昨在判刑前透露,現時住在女童院的X日前寄信給母親,稱她在庭上的證供全是「講大話」,被告從來沒有非禮她,但辯方未能確認這說法的真偽。但法官指上訴庭才可推翻他早前的裁決,他只會根據裁決結果判刑,又指警方自會調查X說法的真偽。法官考慮X事後須接受長期心理治療,又考慮了被告聲稱患上急性血癌,僅餘兩年壽命,遂判他監禁五年半。
案件編號:DCCC 81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