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次被告亦囚年半
被告依次為陳家建(四十二歲、商人)及鄭錦沛(廿一歲、無業),兩人被控於去年六月七日在尖沙咀山林道永勝商業中心一間酒吧內,販運零點四克可卡因;次被告另控於六月廿日,同上述酒吧販運零點三八克可卡因。辯方求情稱,次被告並非案件主腦,因一時貪心才聽從首被告指示販毒。
案情透露,兩名臥底於去年六月七日喬裝成顧客光顧涉案酒吧,首被告稍後以每份四百五十元的價錢,向臥底兜售可卡因,臥底答應,首被告遂指示次被告將兩份可卡因交予臥底及收錢。兩名臥底於六月廿日又到涉案酒吧光顧,首被告再兜售可卡因,臥底同意,稍後向次被告付款及取貨。兩名被告在七月廿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