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籍鐘錶男商人兩年半前涉嫌禁錮兩名南亞裔女子期間,偷竊其中一女約三千元,並企圖強姦另一女。而被盜款的女子因驚慌逃走而墮樓身亡,生還女子則事後回鄉卻芳蹤杳然。男商事後被捕並控以非法禁錮、盜竊、企圖強姦及誤殺等四罪,惟警方一直未能聯絡到生還女事主回港作供,案件經多次押後,至昨日再提訊時,控方表示因未能找到該名女事主,無奈撤銷被告全部控罪,被告即時獲釋。
被告Amir Zahid(卅七歲)原被控在一一年五月一日,在尖沙咀漢口道一幢大廈單位內,非法禁錮兩名南亞裔中女事主,以及企圖強姦其中一名女事主;並偷竊另一名女事主Wakini Binti Kriyojoyo的三千元及誤殺Wakini。
被告在一一年事發後數日已被落案檢控,當時在裁判法院提訊後一直獲准以二萬元保釋候訊,事隔兩年半,案件期間曾多次押後,他昨再到庭應訊,當獲悉無罪釋放時表現平靜,並無特別反應。控方在庭上表示,案件原定前年四月開審,惟警方於開審前與案中生還、疑遭企圖強姦的女事主(下稱女事主)失去聯絡,及後警方獲她在港任女傭時的前僱主通知,女事主曾向前僱主稱因家事要返回家鄉印尼後,便失去聯絡。
控方遂於前年十二月向法庭申請,把案件押後一年用來尋找女事主。其間警方曾向印尼警方求助,但最終未能獲得協助,而前僱主在期間曾接獲來女事主來電,她表明不會再回港,其後前僱主亦未能再聯絡她。控方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銷被告的所有控罪。
法官表示,由於案中唯一的控方證人未能出庭作供,故控方沒有足夠證據繼續檢控被告,因此撤罪亦是唯一可行做法,故此納控方申請。
案件編號:HCCC 38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