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公信第一」的《明報》,過往報道頻頻出錯,每年刊登的「更正與澄清」啟事動輒百次,曾有網民質疑印於報頭「公信第一」的字樣涉牴觸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中文大學日前公布的本港新聞傳媒公信力調查中,《明報》公信力排名下跌,《明報》亦不得不接受現實,昨發聲明宣布刪去報頭「報網一體 公信第一」字樣。
二○一一年五月廿一日,《明報》曾用印上「公信第一」字樣的牛油紙包裹報紙,當時的舉動曾惹環保人士批評不環保。事隔兩年半,中大日前公布本地新聞機構公信力調查結果,顯示《明報》公信力降級,再由一○年的第二位跌至最新調查的第三位。
持續將「公信第一」字樣印於報頭的《明報》昨發表聲明指,由於今次調查失落「公信第一」,故修改報頭,刪去「報網一體 公信第一」字樣。有網民看罷《明報》聲明後直指:「(明報)煞有介事發聲明昭告天下,有可能只是懼於商品說明條例。」
事實上,《明報》過往報道多次出錯,該報多年前設立「更正與澄清」欄目,為報道中懷疑出錯的內容更正或澄清。本報翻查歷年資料,發現《明報》每年刊登「更正與澄清」動輒百宗。單單一三年全年,便有八十四則新聞已刊登「更正與澄清」啟事,其中七十六則新聞更須向讀者或涉事人「致歉」。
部分錯誤報道的內容亦相當嚴重,其中「明報即時新聞網」於去年十月一日早上八時十分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升旗儀式時曾誤報「特首稍後將辭職」,至早上十時,「明報即時新聞網」始知犯錯,但在修改時將「辭職」改成「致職」,一錯再錯,幾分鐘後才再發出「更正」,承認出現重大錯誤,並向讀者致歉。
「由於公信力調查只係來自學術機構,並非由業界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嘅調查,新聞機構若要使用公信力第一嘅字樣,宜加上附註。」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指,從不同角度切入統計的新聞公信力調查,或有不同結果,傳媒機構若需自稱公信第一,宜加上引述的調查來源。否則市民認為字眼涉誤導,便難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