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話,陸雲亭睇相,唔衰攞嚟衰。一直自詡「公信第一」嘅《明報》,尋日終於死死氣認衰,刪除擺喺報頭嘅「公信第一」等字樣,自我貼金變成自拆招牌,自我安慰變成自取其辱,呢啲咪就係唔衰攞嚟衰囉!
《明報》嘅聲明話喎,鑑於中文大學最新一次調查顯示,該報公信力排名下跌,所以報頭相應修改。其實正如網民話齋,《明報》煞有介事發聲明昭告天下,可能只係懼於商品說明條例咋,否則必定繼續厚住面皮死撐「第一」。
所以話,面係人哋畀,架係自己丟。《明報》烏龍百出,錯漏多多,「更正與澄清」幾乎成為每日例行公事,又點只失落「公信第一」吖,簡直連報格都丟埋添。本報翻查歷年資料發現,《明報》每年刊登「更正與澄清」動輒過百次,淨係舊年就有八十四則新聞要「更正與澄清」,其中七十六則新聞仲要向讀者或涉事人「致歉」添。你話喇,咁都仲好意思話自己「公信第一」,《明報》究竟知唔知個醜字點寫㗎!
講到致歉,最經典就係舊年十月一日,《明報》即時新聞網報道特首梁振英等高官先後出席升旗儀式及酒會,唔知攞景定贈興,居然話「特首稍後將辭職」,引起一片嘩然。呢篇報道喺網上廣泛流傳近兩小時後,《明報》先至發表啟事澄清,承認出現重大錯誤,特首「將致辭」錯寫成「將辭職」,向讀者致歉喎。咁都得!
除咗烏龍百出,《明報》仲成日老作新聞添。當年北京奧運閉幕禮上,英國球星碧咸明明喺雙層巴士上一腳踢走個波,《明報》即時新聞網居然話佢由巴士跳落嚟,一邊踢波一邊衝向人群,成為國際大笑話。仲有吖,早前免費電視發牌事件搞到滿城風雨,《明報》為求譁眾取寵,引述所謂行政會議文件大事報道,事後港府發表聲明,指該份文件根本唔係行會文件,直斥報道錯誤,《明報》又衰多一鑊。
正所謂,人貴有自知之明。賣花讚花香唔出奇,前提係花必須真係香嘅,如果唔係,只會弄巧反拙,自暴其醜嘅咋。好像《明報》咁吖,老作當食生菜,出醜多過食飯,仲要自吹自擂,真係服咗佢。冇錯,查大俠時代嘅《明報》堅持原則,確係幾威嘅,可惜大俠一去,大樹飄零,今時今日嘅《明報》好似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再咁落去,唔只搣柴咁簡單,隨時成個招牌都拆埋添吖。不如咁喇,反正《明報》已經冇晒公信,何不索性改為《怪報》,係陰陽怪氣嘅怪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