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建築師長子遭家族追千萬

【本報訊】建築師陳正均透過家族公司收購多個物業後,擬將所收租金按股份比例分予四名子女,並委派長子管理物業的財政事務,惟長子涉嫌挪用公司的一千一百多萬元租金,未有依其指示分給眾弟妹。家族公司昨日入稟高院,要求長子交還該筆款項連利息。

原告隆山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隆山)及隆運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隆運),被告陳定山。入稟狀指,建築師陳正均成立隆山、隆運及利隆置業有限公司後,以該些公司名義分別持有物業,當中包括有中環的利隆大廈,北角的柏景中心及隆運大廈等,並將物業出租收入按股份比例分派給共四名子女,長子則負責該些公司的運作。

至一○年中,陳指示被告分派租金收入被拒,被告反指公司的金錢和資產全屬他擁有,又聲稱公司嚴重負債,隆山及隆運更欠被告逾億元。此外,被告又拿走了公司的帳戶紀錄及原告公司的印章,令陳無法監察公司。

陳遂在一一年入稟向被告索閱公司資料,發現被告於○一至○九年間從隆山及隆運的租金收入中提取共逾五千萬元,之後只將三千九百多萬元存回兩原告公司的戶口,故兩間原告公司現興訟要求被告交回尚欠的一千一百多萬元。

案件編號:HCA 256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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