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你可以不愛牠,但你不可以傷害牠!」順天邨虐貓案兩名男被告昨被判同類案件最長刑期,關注動物權益人士心情複雜,有網民形容只是「慘勝」,因被虐小貓「Miu Miu」已痛苦而死,但判刑能加強公眾尊重生命意識。關注動物權益組織未來會繼續向政府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及檢討《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有昨日到庭旁聽的關注動物權益人士稱:「人和貓都輸了,但社會贏了,多謝Miu Miu!」
涉案兩名男被告被判重囚後,大批愛護動物人士在不同關注動物權益專頁留言,除罪有應得及判得太輕等留言外,不少人其實既感動又傷感,認為今次只是階段性勝利,爭取動物權益之路仍漫長,有網民稱:「Miu Miu及其他被虐待的小生命團結了大家,我們仍雖為小生命努力。」
到庭旁聽的「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坦言,對判刑之重感意外及感動,希望本案能成為同類案參考案例。本身是NPV香港非牟利獸醫成員的他在網誌稱,一眾動保專員在法官宣讀判詞後呆了、哭了,然後互相擁抱,形容今次刑期倍增,反映法庭對維繫「尊重生命」社會的決心,社會也上了寶貴一課。
愛護動物協會亦歡迎判決,由一二年四月至上月六日,愛協收到八百八十五宗懷疑虐待動物舉報,近半數具理據調查,一百四十三宗轉交警方,十五宗能進入司法程序,數字與往年相若,顯示虐待動物情況未有大幅上升,但市民關注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