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國著名高檔消費品品牌Louis Vuitton(LV)的商標持有人,早前入稟高院分別控告由劉鑾雄兄弟持有股份的香港崇光百貨,以及兩間本港葡萄酒代理商,指對方銷售涉嫌侵犯LV商標版權的葡萄酒而申請禁制令及索償。LV昨就涉及其中一間本港代理商的案件,向高院聆案官申請再延期廿八天呈交申索陳述書,代表律師解釋因現時仍是聖誕假期中,未能向LV公司的高層取得相關指示,法庭最終批准延期。
原告分別是LV商標持有人Louis Vuitton Malletier及其母公司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被告是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原告另外亦入稟控告焯榮(香港)有限公司及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崇光是上市公司利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旗下公司,「細劉」劉鑾鴻是利福的董事總經理,「大劉」劉鑾雄及其胞妹劉玉慧則是利福的非執行董事。
案件編號:HCA 190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