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車期間撞死人 兩師徒判社服

【本報訊】七十二歲教車師傅金炳光在今年五月廿一日於葵涌邨芷葵樓外的道路上,教授廿五歲「男學神」李匡樺駕駛輕型貨車時,金的手機突然響起,此時一名男途人突然從行人路衝出馬路,金因分神查看手機來電,而李亦因察看倒後鏡未有注視前方,結果兩人均收掣不及,將六十歲男途人吳耀光撞至重傷,對方數日後死亡。兩師徒被告早前在荃灣法院各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一輛輕型貨車的控罪,裁判官昨判刑指事件導致有人死亡,本是加刑因素,但考慮兩人認罪及報告的評價正面,故各判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半年。

案件編號:TWCC 313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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