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課室變調情室 巴西導師甩非禮罪

兒童語言學習中心一名巴西籍的已婚男英文導師,今年初涉嫌在課室內兩度非禮兼職女接待員,案件在五月開審一日後因裁判官突然有急事請長假,昨重審。女事主再度作供指被告當時兩度叫她進入無人課室內,先後向她揸胸及捉着她的手摸被告下體,惟被告自辯時則指他與事主有曖昧關係,直認當日趁上堂空檔時在她同意下才與她「玩吓」。裁判官裁決時考慮事主在兩次被非禮期間,皆無求救或逃走,即使手機在手亦無好好利用,其反應會令被告以為她同意發生親密行為,故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廿四歲被告Moreira Abhay Charan Das Batista事發後已離職,現於香港攻讀語言學學位,他三年前結婚,與妻子定居香港。被告被控在二月七日於藍田麗港城商場一間兒童學習中心的兩個課室內,非禮二十歲事主X。被告在獲判無罪釋放後,即時致電家人「報喜」。

帶事主往無人課室侵犯

X昨日供稱,被告當日趁學生未到時,叫她入無人課室內聊天,期間被告伸手沿她的肩一直摸到腰及腿,又向她揸胸至少五次。約半小時後,被告趁教學中途,帶X到另一無人課室找教材時,捉着X手摸他的陽具五至十次。

同日稍後,被告再寫淫褻便條予X,要求X替他口交及手淫等。X表示事後就事件與拍拖六年的男友商量,翌日報警。辯方盤問時,指X與被告關係不尋常,更曾經向被告投訴自己男友的性表現令人失望,X否認。

自辯指早有曖昧關係

被告自辯時則自爆他與X一年前已關係曖昧,不時會擁抱調情,事發日因有同事放病假,兩人遂在上堂前,進入無人課室短敍「玩吓」,期間的親密行為均屬X自願,被告更指X是在接到他的淫褻便條後主動入課室相聚,惟被告坦認自己行為對妻子不忠兼違反老師操守。

又指懷疑之後因不滿意X無替學生預備好推薦信及拿錯工作紙,故向X稱會向僱主投訴她,因而引起X不滿而作出非禮指控。

案件編號:KTCC 183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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