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廈法團望獲資助消防設備

【本報訊】舊樓改善消防安全刻不容緩。廿多幢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聯同關注團體昨日聯署,要求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撥出廿一億元作啟動基金,啟動「消防設備新增大行動」,資助業主加設滅火設備及聘請專業人士評估消防安全,每個法團可獲約五十萬元或每戶一萬二千元資助,另為逾六十歲的長者提供額外補貼。

團體又要求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豁免逾五十年樓齡的大廈安裝全套滅火設備,只須要安裝基本裝置即可。

部分舊樓未能設消防水缸

九龍城區區議員楊振宇表示,《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要求八七年之前建成的住宅樓宇,需加裝滅火設施,但部分舊樓天台有僭建或結構不能裝設消防水缸,令業主很無助。

他又指裝設灑水系統、消防栓、喉轆系統及緊急照明等設施,顧問及工程費動輒數十萬至超過百萬元,每戶需要攤分最少數萬元,由於舊樓業主普遍認為樓宇即將重建,多不願支付維修費,籌集資金有困難,而條例實行六年以來,指令的遵辦率僅得兩成六,反映消防處執行條例慢如蝸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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