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王「二奶」申請告埋壹蘋果網絡

【本報訊】壹傳媒旗下雜誌《忽然1周》於○九年報道過氣港男黃長發與「鞋王」富商鄧劍群「三奶」李姿霆的姐弟戀消息,期間二人受訪時對被指是鞋王「二奶」的劉貝茜作出誹謗言論,劉之後入稟民事控告《忽然1周》誹謗,案件將於明年二月十七日正式開審。不過與訟雙方昨於高院各有申請,原告要求加入同屬壹傳媒旗下的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列為被告之一,被告則要求加入李姿霆早前亦在此誹謗案中被控時所作出的書面口供,法官把兩項申請押後至下月廿日處理。

壹傳媒網頁仍載有涉案文章

原告劉貝茜,被告依次是忽然1周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趙偉堅;原告早前亦曾就同一事件民事控告李姿霆誹謗,惟李於今年四月與劉達成和解協議,並賠償劉廿萬元。原告律師昨在庭上指,近日發現壹傳媒的網頁內仍載有涉案誹謗原告的文章,惟現時的入稟狀並無控告管理該網站的壹蘋果網絡,故未能禁制其網站繼續轉載,因此要求加入該網站公司為被告。法官則表示擔心現時才加入新被告,會影響原本預計審訊七天的進度,故要求與訟雙方就此事先存入誓章闡述看法。

至於被告要求加入李姿霆書面口供這點,法官認為除非李願意替被告出庭作供,否則不接納將另一案件的書面口供加入本案,故現給予時間讓被告了解李的出庭意願。

入稟狀指被告在○九年五月八日出版的第七一九期《忽然1周》,當中一篇題為「鞋王懵然不知,三奶KAREN:二奶都有偷食!」的報道對原告構成誹謗。

案件編號:HCA 135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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