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九歲老翁文洛輝,涉嫌於廿六年前在小學任校工時強姦當時年僅十歲的校長孫女,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原定在高院開審,但因女事主堅拒出庭作供,控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若堅持要她出庭會對她構成壓力,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法官認為案件有特殊情況,接納控方決定,判被告無罪釋放。被告現時已步履不穩,並顯得老態龍鍾,他聞判後似不太明白法官的意思,要由懲教署職員在旁向他再解釋法官的意思。本案原本早於五個月前已準備好在高院開審,並打算安排事主在屏風後作供,但她在開審前與警方通電話後即失去聯絡,警方發現事主當日在家中自殺不遂,把她送往博愛醫院救治,案件才押後至前日,但事主仍不肯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