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和平統促會內訌 名人興訟

【本報訊】由多位名人創會的香港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發生內訌,由嶺南大學前副校長饒美蛟為首的十二名會員入稟高院,控告包括香港慈善總會主席鄭蘇薇、廉政公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及前市政局主席張有興等十四名會員,指他們於○九年至一○年間擅自更改會議紀錄、擅自解除部分原告在該會的職務、自行委任該會的職務、擅改該會的銀行戶口簽署人、霸佔會址及擅自於兩個月前以一千萬元出售會址。原告要求高等法院禁制被告,以阻止他們執行該會職務,並要被告交還會址及作出賠償等。

饒美蛟向本報表示,眾被告未經合法程序竄改會議紀錄,將一些董事踢出局,並將逾一千呎的上環會址出租和變賣,基於會址是由各董事於○○年集資購入,原告為保障大家權益,決定興訟。徐家傑則向本報說:「我哋當時係經合法程序接管會務,踢走啲董事有晒法庭文件。」他強調會址是會方資產,他們有權決定如何處理。

案件編號:HCA 245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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