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唐宮僭建 三被告表證成立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唐宮)僭建案,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案中三名不認罪的被告昨被九龍城法院裁定六項傳票罪名全部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十日續審,屆時將會展開辯方案情,預計需時八天。

辯方未有透露三名被告會否出庭自辯,但據知辯方將會傳召三名專家證人作供。

身為業主代理人的唐太郭妤淺,早前已認罪,被判罰款十一萬元。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則各被票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指他們於○五至○七年間,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便展開工程,並於○七年一月向監督呈交的表格內作失實陳述,即大宅已按批准圖則興建。案件原本預計審十五日,但至昨日已踏入聆訊的第十五日。

案件編號:KCS 4906-49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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