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瞓街受歧視走投無路

【本報訊】上訴人孔允明昨聞悉獲終極勝訴後喜極而泣,哭訴多年來瞓街及遭受歧視的苦況,又指當年申請綜援無非是已走投無路,因丈夫逝世後房屋署立即收回其公屋,否則亦可以靠「執紙皮」維生。不過,她表示,由於害怕再度受侮辱,只要身體健康,都不會申請綜援,重申大部分新移民都有拚搏精神,來港只欲與家人團聚,並非為申領綜援。

來港翌日夫逝世 公屋被收

現年六十四歲的孔允明在內地曾結婚及育有兩子,離婚後與一名較她年長二十多年申領綜援的香港男子相戀,○三年與該名港男結婚,○五年十二月她持單程證來港,丈夫卻在她抵埗後翌日去世,只留給她九百八十二元三角七仙,而房屋署更即收回她丈夫的公屋單位,令她一度無家可歸,要入住露宿者之家。○六年在社區組織協會轉介下到社署申請綜援,但社署指她居港未滿七年,不合申請資格,亦拒絕酌情批准。她○九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先後被原訟庭及上訴庭判處敗訴,上月她再向終審法院上訴,昨終獲判得直。

孔昨透過電話感謝終院的判決為她討回公道,憶述當年喪夫後又失去容身之所,但社署仍然不肯酌情發放綜援,有關人士更多番奚落她,令她受盡屈辱,故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討回公道。

訴訟持續了多年,期間孔積極尋找工作及報讀培訓課程,曾擔任保安、洗碗及派傳單等兼職,希望自食其力。但由於長期露宿街頭,引致身體出現多種疾病,加上官司纏擾,令她始終未能覓得長工。不過,雖然現時上訴得直,她亦決定不會領取綜援,以免再受侮辱。被問及為何不返回內地向兩名兒子求助,孔僅指,兩名兒子有各自的生活,不想打擾他們。

一直跟進孔允明個案的社區組織協會社區幹事施麗珊指,孔於去年年底已獲分配入住公屋,現時靠派傳單收入過活,生活較為穩定,現正申請內地三十多歲長子來港團聚,但強調孔的兒子多年來均沒有向孔提供經濟援助。

對於網上有消息指孔在內地擁有物業,施麗珊解釋指,孔在內地確實擁有一個住宅單位,但已遭內地相關部門徵收,無法獲得賠償及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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